为科学合理利用资源,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,增强教职工节水节电意识,根据《关于莱西市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》(西价字〔2016〕10 号),《关于山东电网 2020-2022 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鲁发改价格〔2020〕1352 号),经学校研究决定,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水电气暖费收缴制度。
现将有关制度通知如下:
一、费用标准
(一)水费:3.5元/立方。
(二)电费:0.55元/度。
(三)天然气:待天然气通气后,户年用量不超过216立方,按照 3.25元/立方缴费;户年用量超过216立方按燃气公司规定的阶梯价格缴费。
(四)取暖费:取暖季节,学校将根据作息时间给予校内住宿的教职员工适度的取暖电量补贴。
二、缴费对象:
所有入住教职工宿舍的人员
三、缴费办法:
(一)在A区住宿的教职员工(含所有外协单位及租住用房)实行全额交费。
(二)在B区学生宿舍住宿负责学生晚休和值班的教职员工实行以宿舍为单位,每月补贴20度电量,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。
四、生效日期:2023 年5月1日。
五、缴费方式:
(一)水费缴纳:
1.缴费周期:每学期收缴一次(离职或退宿,需到财务结清水电费后再办理退宿)。
2.缴费方式:由后勤保障部对学期末水费数据进行核算并公示,水费数据公示后七日内,各教职工以楼层为单位到计划财务处缴纳本学期水费。
(二)电费缴纳:微信公众号→智慧校园→轻松支付。
(三)天然气费缴纳:手机扫码支付。
六、缴费服务联系电话:
计划财务处:0532-58250011
后勤保障部:0532-58250277
望各住宿教职工认真贯彻勤俭节约,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,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、用电、用气设备的好习惯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。
七、附则
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校后勤保障部,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